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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的抚养义务到几岁结束
2026-02-04

一般规定

  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十七条,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,不满十八周岁的为未成年人最高检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,通常持续到子女年满 18 周岁最高检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也明确,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。

可提前终止的情形

 子女年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,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,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,可视为具备独立生活能力,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。

应延后延续的情形

 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,或丧失、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,属于 “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”,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,支付必要抚养费。